学校各单位:
为强化我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以项目牵动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将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学校七届二次教代会报告等文件精神,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确立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通过项目立项研究,转变人才培养方式,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强化特色上下功夫,走内涵发展道路,全面推进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
二、申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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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要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体现项目申报和研究的针对性、创新性和实践性。
1.针对性:选题立项要聚焦于我校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探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专业、课程建设改革研究,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践教学研究,创新创业研究,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教学管理及质量评价体系研究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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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性:申请人应在项目申请前作好充分准备工作,使申请的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现状和发展趋势基本清晰,方法和措施得当,项目的研究要着力于所研究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力求具有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
3.实践性:项目的选题必须具有前期的实践基础,注重实践的过程和效果,具有应用、学习、借鉴及推广价值。
三、其他事宜
1.在研的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持人及项目组的第一、第二参与人,不能再申请担当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持人,近三年有申请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撤销者不能申报。
2.各院(部)申报项目含滚动项目数额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专任教师数的10%。(见附件3)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主持人组织填写《大庆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2.院(部)组织各单位的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集体组织申报。各单位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八份,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盖章),申请书电子稿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教学研究科邮箱。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申请人要准备5分钟的陈述答辩,简要介绍项目情况。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申报材料由各院(部)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皓
联系电话:5510058
邮 箱:jiaoyanke5510058@126.com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