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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6〕140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工作。经各二级学院初审推荐117项目,经专家评审拟确定72项省级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定45项校级项目进行研究,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按照6月12日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6]39号)文件要求,我校已成功立项省级一般项目27项,指导项目46项,省级项目共73项,其中有1项互联网+农业项目为省教育厅指定项目,项目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日常管理,保证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的项目经费。每年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在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验收,并将省级项目评审结果报送省教育厅进行验收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工作,积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大批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附件:1. 2016年大庆师范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2016年大庆师范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6年6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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