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原件)(三份,如学校需留存)
(2)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三份)
(3)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未成年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书和书面同意借款证明)(复印件三份)
(4)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 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注意:1.每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跟随的资料必需完整,给银行的那份附原件,给保险和学校的那份附复印件。
2.如果是新生,学校还未办理学生证,可以使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4.贫困证明必须是当年度开具的。如贫困证明民政印章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符,则附情况说明。